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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在省文联的直接领导下,最广泛地团结全省广大摄影工作者,深入群众,深入生活,运用手中相机及时、生动地反映现实,记录伟大时代的发展和历史变迁,进一步提高山东的知名度,为山东的经济建设服务,为改革开放服务,把更多更好的摄影作品奉献给社会。
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对会员有联络、协调、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,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,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和服务,使协会真正成为摄影工作者、摄影爱好者的“家”,通过图片架起党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本会积极支持群众性摄影活动的开展,促进摄影技艺的普及,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本会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与国际、国内各摄影团体的交流与合作,致力于培养摄影人才和摄影后备力量,我会于1998年设立“摄影奖励基金”,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摄影家、摄影理论研究成果,以及在摄影组织、教育、编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,予以奖励和表彰。
本会主办中国摄影函授学院山东分院,通过自学与面授的方式,促进学员摄影技艺的提高,扩大与影友的交流,使许多学员成为摄影队伍骨干。本会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作,定期进行摄影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。
本会会刊《摄影人》报,以丰富多彩的版面设计,独到精辟的图片编辑,受到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喜爱,成为展示山东摄影面貌,促进摄影交流的窗口。本会还聘请了法律顾问,通过法律维护本协会、会员和其他摄影工作者的权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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